2006年7月28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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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人呵,注意你前方的红灯
本版策划 王树范 撰稿 朱兰英 章琴

  女性如何应对性侵害?这个话题如今因为一篇文章,在网络上炒得沸沸扬扬。往平静的水面投下巨石的,是江苏女作家陈岚的帖子——《面对强奸,冒死反抗是人类的耻辱》。
  无论女作家的观点正确与否,此话题仍有其讨论必要。如同有人类社会以来的任何一种犯罪,性犯罪一直存在于人们的现实生活中,它绝不会自然消失,惟有随着时间、空间、治安环境的改变出现发生概率大小的变化。如何应对性侵犯,是女性一个不得不思考的话题。记者就此采访了相关专家,他们的观点可以给女性如何机智、冷静地应对性侵犯带来启迪。

  社会学家:
  反抗是一种正义、勇敢的行为
  广西大学文化与传播学院江建文教授是研究新闻和社会伦理的专家,他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,一个人的生命之所以有价值,就在于有自己的精神维度;女孩的反抗是作为一个人的一种本能的反应。
  江建文教授说,正义与邪恶的斗争是不息的,每个人都应维护自己的人权,也应维护他人的人权。在发生这些不幸的事情后,为什么我们不去同情弱者,反而说一些“面对强奸犯,冒死反抗是人类的耻辱”这样的言语来为暴徒开脱呢?同情弱者、无辜者是人心使然,如果对无辜者都来谴责的话,那我们的是非标准又在哪里了呢?和谐社会是一个公正和公平的社会,社会需要这种与恶势力搏斗的义举。从社会的角度来讲,大家应该充分地尊重那些与罪犯搏斗的女性,去憎恨与谴责邪恶的犯罪行为。
  对此,广西大学法学院女性维权专家吴小英副教授认为,面对突如其来的犯罪行为,受害人在短时间内作出的反应基本上就是一种本能的反抗。生命与贞操的选择,是一种权利选择,而不是一种价值选择。生命权和性权利,都是公民自身的权利,选择生命也好,选择贞操也罢,不能说谁对谁错,也不能评价哪一种行为更高尚。但可以肯定的是,与犯罪行为作斗争,是一种正义、勇敢的行为,而不是可耻的行为。
  她提醒女性朋友,犯罪的环境是千差万别的,女性要有一定的防范意识,有可能发生的事情要尽量避免,比如偏僻阴暗的地方切不可去,如果非去不可,就不要单独行动。我们可以多听专家讲如何预见危险,请专家传授简单的搏斗技术等等。一旦不幸遭遇了性侵犯,受害人一定要摆脱封建“贞操”观的束缚,不要因为失去贞操而自轻自贱,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,尽可能地收集证据。

  刑法学专家
  暴力性强奸犯罪有特殊防卫权
  浙江大学法学院刑法学副教授李华说,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,使用暴力、胁迫或其他手段,强行与妇女发生性行为的犯罪,其侵犯的是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。强奸属于严重刑事犯罪,最低刑罚是3年有期徒刑,最高可判无期徒刑、死刑。
  正因为强奸罪的严重性,新修订的刑法将特殊防卫权适用于强奸犯罪,规定如下:对正在进行行凶、杀人、抢劫、强奸、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,采取防卫行为,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,不属于防卫过当,不负刑事责任,
  作为一名刑法学老师和律师,李华指出,强奸罪在处理过程中依然有很多尴尬和盲区。有时,往往因女性在受到侵害时没有采取反抗措施,事后也没有报警或及时保留证据,警方在取证中遇到困难,最终使案件无法以强奸罪定性,比如美国黑人选美小姐告泰森强奸一案、NBA球星科比性丑闻事件,都因为“受害者是否被强迫”问题引起很大争议。
  “强奸罪最主要的特征就是违背妇女的意志,而有没有违背妇女意志,是需要一定的具体表现的,比如反抗、立即报警、事后向亲戚朋友哭诉等等。”李华说,有些妇女在遭受强奸特别是对方采用胁迫手段的强奸后,不反抗、不报警,甚至有的继续与犯罪嫌疑人保持性关系,从而导致许多强奸案件面临取证难的问题。因此,妇女在遭受强奸后,应及时报警,并努力记住犯罪嫌疑人的外貌特征,留下衣服碎片、头发、精液等证据,但如果遇到暴力伤害,不要作无效果的抗争,以免造成更大的身体伤害。

  公安刑侦专家:严厉打击,案件稳中有降
  记者从省公安厅刑侦总队获悉,2003年来全省强奸犯罪发案数呈现平稳中略有下降的趋势,同时警方的破案率在逐年上升。今年6月21日前,我省共发生了418起强奸案件,破案403起。省刑侦总队副总队长聂展云告诉记者,这样的破案率远远高于国外的水平。
  聂展云说,强奸作为严重刑事犯罪,和绑架、杀人、故意伤害致死等其他7类案件同属重案范畴,我省各级公安机关的刑侦部门对此类案件都相当重视,以重案模式进行侦破。我省的强奸犯罪出现了逐年略有下降的趋势,很大一个原因是警方的打击力度大,形成了强大的震慑效果。然而,强奸犯罪还有许多隐案存在,一些受害者受封建思想的约束,在遭性侵害后会采取忍气吞声的做法,导致一些犯罪嫌疑人逍遥法外。这样的做法从某种角度说,其实是对犯罪的纵容。
  聂展云说,强奸罪的类型很多。其中,采用威胁、胁迫手段等非暴力手段的犯罪大多发生在熟人之间,这时,妇女的严辞拒绝、向其说明利害关系往往能起到非常好的效果,使侵害人悬崖勒马。
  而对于暴力性的强奸,则要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,比如对仅仅以强奸为目的的歹徒,如果受害人毫无技巧地拼命反抗,反而会引起他们的杀念;而对一些亡命之徒,无论是反抗还是顺从,都有杀身之祸,此时反抗可能带来一线生机。因此,面临强奸,无法简单地为应否反抗下结论,而应区别不同的对象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,但最关键的一点,妇女在面临这样的紧急情况时,一定要保持头脑冷静。

  预防犯罪学家:学会防身,学会机智地反抗
  省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犯罪心理学专家倪晓峰告诉记者,无论是哪一年龄阶段的女性都有可能遭受性侵犯,其中年轻女性受性侵害的比重更大一些。因此,女孩子应从幼年阶段就知道什么是性侵害,并学习一些自救自护知识。
  倪晓峰说,女性应随时保持自我保护的意识。夏天的晚上,女孩子不宜单独出行;独自出行时发现有人尾随,要设法摆脱,要往人多热闹的地方走,避免走进僻静的死胡同;少停留在暧昧的娱乐场所,那里容易发生性侵害案件;上下班路上、旅游、出差,都容易出事,也得提高警惕。许多强奸犯罪发生在熟人之间,这一点往往被忽视。在熟悉的男性朋友面前,女性一般会放松警惕,衣着打扮、言谈举止都会过于随意,从而引起对方的非分之想。另外,“不要和陌生人说话”也很重要,如果需要搭乘车辆,要搭公共交通工具,不要搭乘陌生人的车。
  倪晓峰建议,女孩子可在包里放一些防身用品,比如辣椒水或尖叫器等,但使用这些东西时也得注意技巧,不要贸然地打开包,因为“色狼”也是高度紧张的,一定会格外注意你的动作,甚至会出现用你随身携带的“武器”伤害你的意外。正确的做法是,先用言语放松对方的警惕,趁对方不注意或假装拿餐巾纸时掏出防身用具。
  女性一旦遭遇到了性侵害,无谓的反抗往往是徒劳的,一定要讲究方法。倪晓峰说,许多女性在遭遇伤害时,第一反应就是狂奔、狂叫、束手无策,甚至情绪失控而昏厥。其实,不法分子大都做贼心虚,表面虽凶但心里胆怯得很。遇上危急情况,只要你沉着勇敢,机智果断,就有可能战胜他。比如你可以采取欺骗的手段,假装答应歹徒的要求,先稳定住对方的激动情绪,一旦歹徒以为你已经就范了,就有机会采取其他措施逃跑;你也可以使用简单的防身术(用指头插对方的眼睛、用膝盖顶其胯部等),或利用身边的物品巧妙地向他人求助。在实际的案例中,就有女性朋友悄悄用手机拨打110,然后与歹徒谈判,向警方通报她正在遭遇的问题,最后成功摆脱危害。
  倪晓峰说,如果一个单身女性碰到多名歹徒的侵害,情况就会复杂得多,重要的一点就是尽可能地创造“一对一”的局面,为摆脱危害创造有利的环境。比如3个男人在汽车上要对一名女性实施强奸,女性朋友可以假装同意,然后提出人太多会尴尬,从而达到留一个人在车上,把另外两个人支开的目的。一般情况下,准备实施犯罪的那个人也会同意这个要求,希望同伴暂时离开。

  现实案例:
  重庆女青年机智勇敢吓走持刀歹徒
  今年7月8日,重庆市开县19岁女青年向美(化名)下班途中,被一个穷凶极恶的歹徒用刀劫持到一片树林里。当时,向美突然被一只有力的手捂住了嘴,同时听到一个低沉的声音对自己说:不许说话!她扭头一看,一个20多岁的年轻人正拿着一把30公分长的刀,恶狠狠地对着自己。她张嘴准备喊,但由于歹徒用力捂住自己的嘴,发不出喊声。接着,歹徒将她拖到了公园后面的一片树林里。
  到了树林后,向美立刻奋力反抗,力图从歹徒手中逃脱。但是,歹徒马上用力卡住了她的脖子,同时挥舞着刀要她老实点。“我知道,用武力反抗我根本就不是歹徒的对手。”向美马上想到了和歹徒“来软的”。歹徒见向美老实了许多以后,把卡住她脖子的手放松了一点。
  向美一边把身边值钱的东西掏给歹徒,一边和歹徒谈话,同时观察四周,不停地寻找脱离歹徒控制的机会。就在歹徒拿过她的小灵通时,她听到了一阵脚步声,马上说:“我男朋友和他的朋友们来找我了,他们刚才打电话叫我在这片树林前等他们的。”话音刚落,歹徒连忙松开手,拿着她的小灵通撒腿就跑了。向美趁机跑出树林,并迅速到派出所报案。

  新闻助读:
  陈岚语摘录
  女人面对强奸犯,捍卫的是什么?是自己的身体么?……女人此刻捍卫的是隐藏在她身后的某个男人的权益,她不是完全属于自己的,她的生命权也不是属于自己的,她的这具活生生的肉体属于某个男性……号召女性为了贞洁去冒死,就和号召孩子去救森林大火一样,都是人类的耻辱。